消费者(客户)产品质量投诉处理程序为切实搞好公司的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客户)的利益和公司的信誉,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投诉处理程序。一、 第一责任人1、公司任何部门的工作人员,凡第一个接到消费者(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反映情况或投诉的,称为第一责任人。2、第一责任人是部门员工,在接待或接听投诉时,应记录投诉者的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和所购买产品的名称、数量、购买地址等,记录后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3、第一责任人是部门负责人,在接待或接听投诉时,应直接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后,及时将投诉表送交办公室。二、 投诉处理程序1、公司成立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小组,由质管部、生产部、销售片区负责人组成。必要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处理。2、 分工:由质管部、生产部、销售片区负责人负责投诉处理日常工作,督导负责登记表的发放、回收和召集处理小组成员工作。3、处理程序:在收到“客户投诉登记表”后,应在2小时内召集处理小组成员,介绍投诉情况,初步拟出解决方案和办法,派人员处理。4、公司产品质量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