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发 2006 62号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及村民自治组织或部门自筹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全县行政区划内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及专用道)。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