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二条 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第三条 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交通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第三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安全办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1、 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交通安全责任制。2、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