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型砂试验作业指导书日期 2007年10月30日页数第1页 共15页1目的为使铸钢型砂试验的操作有所依循,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和稳定性。2范围凡本公司铸钢用型砂、树脂砂检测作业,均适用。3作业内容3.1选取原砂及混合料试样(标准方法,GB/T2684-1981)3.1.1散装的原砂的平均样品是在火车厢、船舱、汽车、砂库及砂堆中,从离边缘和表面200300mm的各个角及中心部位,用取样器选取;袋装原砂的平均样品由同一批量的百分之一的袋中选取,不得少于三袋,其总重量不得少于5Kg;混合料试样在混砂机出砂口或造型前输送皮带上取样,应避免从砂堆表层取已失去部分水分的混合料,一次不得少于2Kg。3.1.2选取样品必须注明样品的名称、产地和取样日期。3.1.3检验所需的试样,由样品选取,试样的数量可根据检验项目而定,但不得少于1Kg。3.1.4选取试样的方法采用“四分法”或分样器。3.1.5除了供测定含水量的试样外,其它检验用的试样都必需用3mm筛子筛过之后烘干,烘干的温度在140160,将烘干后的试样在放在干燥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