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播、报纸、电视这些传统媒体,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严重滞后于其它部门,给媒体的发展带来阻碍。媒体作为经营单位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出于舆论安全的考虑,我国在体制上始终没有突破“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产权制度改革的日趋深化,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可能,通过对媒体分类,制度创新,在产权结构上来体现不同媒体管理模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经不是一个很新颖的课题。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已经明确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在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又进一步明确要建立和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电台、报社、电视台这些传统的新闻媒体与现代企业制度,依然是一个亟待讨论的全新课题。在各种类型的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作为改革的积极鼓吹者的广播、报纸、电视这三大新闻媒体却几乎成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孤岛”,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