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一支,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共用车。公司总经理等高级职员专用车辆(自驾)不适用或参考本办法。二.车辆使用范围(一).使用范围。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联差迎送;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离退休中高层人员健康用车或员工因私用车;定期开车;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二).车辆使用程序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或行政部长批准后,由派车调度统一安排方可使用。驾驶员按派车记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毕,加强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在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但因私且车应严格审批。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三.车辆管理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经行政和财务部门联审后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