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12月31日财政部(92)财会字第67号文件发布*此文如下: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的市财政厅(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有工业企业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望衣时函告我们。目 录总说明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