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医院各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热情细致地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二、医院设立投诉监督电话、纪委举报电话,院长信箱,物价投诉咨询电话,医院公众场所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各科室、班组设有意见薄(本)等,受理群众的投诉、检举、批评建议等。三、受理投诉的部门:院党政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科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非工作时间由院总值班负责,接待来访、受理投诉。四、投诉处理工作原则:1、尊重信访人意见,改进医院工作。2、首问负责,归口处理,现时办结。3、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时处理。4、处理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法制、医德宣传相结合。5、投诉、信访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五、受理投诉条件:1、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2、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作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