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监会中介部和行业协会的共同推动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专门成立了二级分支机构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拟定于7月中旬召开成立大会。在成立大会召开之前,保监会中介部副主任吕宙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他表示,保险营销制度对我国保险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仍将是保险销售的主要渠道,保险营销制度的发展完善需要保险公司、行业协会、保险监管机构共同努力来完善。保险营销制度功不可没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引入了保险营销制度。截至2008年一季度末,我国保险营销员总人数达到了204.7万人;2007年,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保费收入3193.9亿元,占总保费收入达45.4%;保险营销渠道所产生的内涵价值目前占到寿险业内涵价值的90%以上。保险营销渠道已经成为保险业的第一生产力,也是各寿险公司首选的营销模式和核心竞争力所在。吕宙表示,以佣金制为基本特点的保险营销制度充分调动了保险营销员的积极性,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提高了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了社会对保险的了解。“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营销功不可没。没有保险营销,就没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