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二五年十一月(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创新,凝聚并稳定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当量效应,培养和扶持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构建目标一致、团结协作的创新团队,提升我校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培植福建省创新团队和教育部创新团队的后备力量,争取部分团队跻身于全国同类研究先进水平,保证我校科学研究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创新团队建设遵循“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带动整体”的原则,以项目为载体,主要资助具有优势与特色的开创性与探索性研究;对科技、经济、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重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以及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的研究。第二章 条 件第三条 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应为57人),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主要骨干成员应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第四条 创新团队由本校人员组成,鼓励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