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校内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参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制定“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设立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专项基金,培育和建设一批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科技项目为支撑、以优秀创新人才为主体、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创新团队,重点支持我校以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群体,为其开展某一重要方向的研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第三条 校内创新团队是指由学校正式发文成立的各类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文社科创新团队。第四条 校内创新团队分校级和院(部)级二个层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增强优势”的原则建设,定期考核评估、优胜劣汰和滚动发展。第五条 对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创新研究群体”的创新团队,按照上述上级部门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办法进行建设和管理。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六条 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