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研究第一节 房屋拆迁概述一、房屋拆迁的概念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等需要,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对现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对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由于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建设的需要,必须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得到最合理高效的利用。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并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和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安置。目前,规范房屋拆迁行为的法律规范有国务院2001年6月颁布并于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各地制定的关于房屋拆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中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二、房屋拆迁的法律特征1、体现出强制性和自愿性的双重特性。由于房屋拆迁是因国家建设需要而产生,因而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