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号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石油交易所地址:上海漕宝路号华夏宾馆房代表: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石油交易办事处银行帐号: 乙方:地址:代表: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行:银行帐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