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土储字 号为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暂行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收购方:襄樊市土地储备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址:樊城炮铺街3号,联系电话:3486000。被收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甲方收购位于 的国有土地,面积 平方米(合 亩),用途为 用地,其四至位置:东: ;南: ;西: ;北: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原土地取得方式 。第三条 经协商土地收购价格(含地上建筑物)确定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亩(元/m2 )(小写) 万元/亩(元/m2 )。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亩(元/m2 )(小写 万元)。第四条 收购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经市政府批准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土地收购款总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