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愿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项目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园区环境、工作、办公条件及周到的公共设施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权利。乙方有义务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珠海民营科技园的整体声誉,促进技术创新工作良性循环的形成。第二条 甲方将位于科技园 楼第 层的 单元、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含分摊面积,下同)的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附图纸一份)。场地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正式启用并全额交费,至 年 月 日止。(若提前入驻,计费时间从实际进驻日开始计算)当场地原为毛坯房时,乙方自行负责自用面积内的装修及风机盘管的购置、安装。为了保证整个大楼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的安装质量,本大楼的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装。第三条 乙方可将上述场地作办公等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