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合同(2)委托方(甲方):邮编: 地址: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受托方(乙方):黑龙江省恒天会计服务有限公司邮编: 地址: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1.1 甲方有权充分得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1.2 甲方可以书面申请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账进行重新编制及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3 甲方以书面形式可以申请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代理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1.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和账薄上加盖乙方公司及服务人员印鉴。1.6 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填写服务信息质量反馈通知单;1.7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 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