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集体劳动合同工会集体劳动合同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北京某机械有限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某某区青年路2号。下称“公司”)与“北京某机械有限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某某区青年路2号。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_年_月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订。前言根据北京某机械总厂和abc汽车传动产品专营公司(下称“abc”)于1992年7月18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