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发包人(全称):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深圳市钜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春“*第一城”一期6#楼样板房装饰工程工程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工程内容:小高层6#楼110A、110B、108A、108B的室内装潢。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材料标准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之施工图纸所示之全部内容。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确认的样板进行采购,若设计图纸中所需材料样板上没有的,施工方提供材料样板,其质量和标准必须取得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3年07 月 14 日竣工日期:2003年08 月 14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执行二十六条规定)。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