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XX年4月6日,美国唐氏服装批发公司与温州市某服装进出口公司签订一份进口服装的合同,数量为5400套,双方以FOB价格成交,总价值为19.44万美元。4月13日,服装进出口公司以托运人的身份将该批服装装入集装箱,交由香港昌盛船务公司所属“海盛”轮承运。昌盛船务公司加了铅封,并签发了一式三份全程多式联运提单。提单载明接收货物地点为温州港,交付货物地点为美国的盐湖城火车站。整个运输过程采用两种运输方式:从温州到上海和从上海到旧金山为海上运输,从旧金山到盐湖城为铁路运输。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条件,服装进出口公司就该批货物全程运输向国内一保险公司投保了海运和陆运一切险,保险公司予以承保。4月13日,装有该批货物的集装箱运抵上海后,昌盛船务公司将其转至环星航运公司所属“远航”号货轮承运。环星航运公司签了发提单,并加了箱封。提单载明装货港为上海港,目的港为旧金山,最后目的地为盐湖城。托运人为昌盛船务公司,收货人仍为唐氏服装批发公司。5月28日,“远航”号货轮将集装箱运抵旧金山港。环球航运公司在旧金山的代理人委托铁路运输公司将集装箱经铁路运至盐湖城。6月7日,集装箱被运抵盐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