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由(下称版权许可人)与(下称出版者)订于(地点)第一条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选择方案甲)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由著,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选择方案乙)对由著、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以文进行翻译,并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该译本(下称译本),于(下称合同地域发行)。第二条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独立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第三条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的一部分预付)金额(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第四条(选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