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产品名称:_; 规格型号: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