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以海上运输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是最基本的海上保险形式之一。随着航海贸易和海上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专业化的传统术语和习惯,当事人以此为依据订立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填写、签发保险单。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主要是关于险种的规定,即保险人承保的风险范围。海运货物保险的险种可分为主要险种和附加险种,后者又可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本节将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为我国海运货物保险合同内容作简要介绍。一、主要险种主要险种,简称主险,又称基本险种,是指可以独立投保,不必附加在其他险别项目之下的险种。在海上运输保险实践中,传统上将主要险种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我国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亦采用这一传统作法 。 但为了适应二战后国际海上贸易的迅猛发展,英国伦敦保险协会于1982年制定、公布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对原有传统做法进行了修订,用A条款、B条款、C条款等抽象称谓代替传统艰深的术语,对全部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均一一列明,方便了被保险人了解条款含义和选择险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