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上海市大道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1、乙方指派的律师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 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2、服务事项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3、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