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 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3、协助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3)合同争议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