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医疗慈善救助实践探析 摘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公益慈善事业进步,医疗慈善救助工作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特别是公立医院以参与慈善救助基金的方式践行着公益宗旨,对医改的推进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公立医院医疗慈善救助行为的情况,对医疗慈善救助基金工作的完善提出建议。 下载 关键词:医疗慈善救助 公立医院 先天性心脏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公立医院作为医疗行业的主体,对公益慈善的关注与重视能有效促进医疗慈善救助工作的拓展。近年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医疗慈善项目在社会全面展开
2、。北京华信医院作为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其心脏中心内外科医疗技术皆处于全国专业领域领先水平,依托自身医疗服务技术与品牌优势,与社会慈善机构联合开展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医疗救助模式。 一、医疗慈善救助的现实意义 (一)实现公立医院公益性,是社会职责的体现 公立医院是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是追求特定的社会目标,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的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所以公立医院作为社会服务组织具有公益性质,承担着维护人类生命健康的社会责任。 先天性心脏病是目前导致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发病率约占出生婴儿的 6 8 。相比其他疾病,先心病治疗费用通常较
3、高。而高发地区多以边远山地高原等经济贫困、技术落后地区为主。鉴于我院心脏中心医疗技 术水平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同时积极与多家社会慈善组织联手开展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医疗救助工作,在发挥医疗专科优势的同时,达到公立医院公益性与社会职责的双重体现。 (二)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局限,医疗慈善可予以补充 目前国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覆盖面已达 95%,大多数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医疗保险的保障,但参保率和政府财政补助标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实施慈善救助,能够对儿童大病医保制度进行有效补充。 医保制度报销存在诸多局限。社会医保报销标准水平较低,医疗保障制度中 设定医疗补助的封顶线,且标准较低
4、。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费用基本在几万元之上,相对较高。复杂先心病患者需巨额手术费用或行多期手术。一般及中等家庭仍存在困难,因病致贫,加大生活压力。可报销病种相对局限,先天性心病病种繁多,诸多复杂或多重心脏畸形,手术风险大,治疗费用高,却不在医疗保障体系内。救助标准受地域限制,医疗保障救助对象所在省份就诊与外地就医报销比例相距较大。就先天性心脏病来讲,发病率较高地区如云南、贵州、甘肃、宁夏等老少边穷地区尤为常见,自然环境、经济条件、医疗意识、医疗技术等方面都相对落后,国内心脏专业先 进技术多集中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里,路费及就医陪护生活费用等支出较高,加之手术费用高额,医保救助也变得微乎其微,很多患
5、者无法有足够资本走出来医治, “ 因病致贫 ” 、 “ 因病返贫 ” 等现象成为一种恶性循环。此时,社会医疗慈善救助为经济困难的部分患者家庭解决了一定负担。 (三)引导民间资本流向合理区域,实现资本再分配 慈善事业是指建立在社会捐赠基础上的社会救济事业,它通过合法的社会组织以社会捐助的方式把所捐献的财富集中起来,再通过合法途径,将其用于公益事业。它是社会第三次分配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保障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慈善基金一般由企业家或群众自发汇集地民间资本以捐赠而成,用于解决经济实力无法支付医疗救治的病人,进行人道主义补偿,从而让利社会,受益病人,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免税政策,使民间资本赞助获
6、得合法的途径。这种多方受益的医疗救助方式为民间资本提供了合理的投资渠道和流向,从而医疗和慈善事业实现了有机融合。 二、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医疗慈善救助实践工作的开展 自 2006年,我院与第一家社会慈善机构 爱佑慈善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以来,社会慈善救助工作已开展近十年。目前合作 的社会慈善组织及社会福利机构达 30余家,救助孤贫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1760人次,筹集社会善款 3492 万元,我院提供相关医疗救治服务与社会慈善组织审批救助资金的相互协作下,双方共同携手救助符合各慈善组织救助条件的资助对象,以低成本治疗费用提供优化的慈善救助医疗服务,为贫困患儿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一)设立基金管理专员
7、规范救助流程 医院设立专人管理,制定慈善救助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慈善救助流程。作为基金管理工作人员,定时定期深入病房,宣讲慈善救助政策,明确申请患儿家庭条件,收集材料,了解患儿治 疗方案,上报相关基金会。同时,做好基金会、病房、受助患者等三方面沟通与协调工作,跟踪获批患儿治疗进展,及时反馈救助基金会,待患儿康复出院后,综合患儿病历资料,落实实际资助款项并申请汇款,由住院处、财务处分别设立专人负责结算基金救助账目,结算患儿费用明细,完成患儿资料寄回及退款等事宜,救助各环节专人专项化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相关职责,认真负责的管理态度获得合作基金会一致认可。 (二)多家慈善组织联合救助 重视特殊群
8、体 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就地方医疗水平确诊仍存在很大困难,而且手术治疗风 险大、费用高,手术治疗费用多在 10 万左右,需分期多次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医疗费用或在 20 万以上。就个体家庭而言,皆存在沉重的经济压力。为保证此类患儿得到治疗机会,我院积极协调两家或两家以上社会慈善组织,联合救助一名患儿。根据手术方案、手术预算、家庭需求等各方面情况,分配救助金额,使需要救治的先心病患儿得到可行手术治疗的机会。 此外,我院接受慈善救助的另一主体群体为社会福利院先天性心脏病孤儿。部分先天性心脏病患儿遭到家长遗弃。在被社会福利组织收养后,慈善组织与社会爱心人士为孩子们寻找医疗救助机会。我院 特为此类患儿开设
9、入院绿色通道及专属病房,先期不收取住院押金,以及时、有效医疗救治患儿为首要原则。同时,为其申请慈善救助款,解决患儿手术费用问题。 (三)加强政府部门协作 开展三方共同救助 自 2013年以来,我院开展新型医疗慈善救助模式,协调与相关地方政府、慈善基金组织等三方共同救助贫困先心病患儿。以云南省大理州为例,该省多为山地高原地势,为先天性心脏病高发区。但经济条件极为落后,家庭年经济收入一般在 5000 元左右,除去慈善组织可资助比例部分外,其余手术费的筹集仍存在相当大困难。为保证患儿接受 手术治疗,解决病痛,在云南省大理州政府及卫生部门的共同协调下,由当地各市县医保部门直接报销该地区先心病患儿住院总
10、费用的 55%。其余部分由慈善基金会资助,切实保障了大理州当地义诊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就医治疗可行性。此类模式应用于贵州印江、河南林州、安徽霍邱等地区批次义诊患儿的救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获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公立医院慈善医疗救助工作反思 (一)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 作为供医方,我院注重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完善与提升,心脏中心以疑难危重复杂病人为主 ,占全部病人的 85%以上,优质的医疗技术得到业内及社会的广泛认可。在对弱势群体的慈善救助方面,我院相关部门给予最大力度支持,开设绿色通道。同时,针对批次外地义诊患者,我院为患者集中规划病房,配置临床营养餐,降低患者生活开销,
11、及时做好术前检查,制定手术治疗方案,保证医疗安全,尽量降低病人住院天数,多方面为贫困先心病患者提供优秀的医护服务。 (二)救治疑难危重患者,拓宽慈善救助范围 目前社会慈善组织救助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无论从年龄、病种及救助标准方面,都还存在诸多限定。年龄方面以救助 14周岁到 16周岁患儿居多,极少放宽至 18 周岁;其次,先天性心脏病病种繁多,部分病种需分期手术治疗,多次手术费用偏高,但慈善救助组织对复杂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病情与治愈效果仍有待考量。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前提下,我院积极与社会慈善组织沟通,为病人争取最大限度的慈善帮助,鉴于我院高超的心脏外科技术,很多复杂先心病患者术后预期得到基金会充分
12、肯定,获得多家社会慈善基金联合救助,为此类患者带来了福音。 (三)积极与相关政府部分沟通,获取更大力度支持 在先心病慈善救助实践工作中,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与参与,对贫困 家庭先心病患者得以及时有效救治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适当提高外省就医医保报销比例,为更多需要慈善医疗辅助的家庭提供救助的可能。我院在积极影响清华大学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的号召下,逐年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义诊送医工作。积极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贫困先心病儿童家庭提供便利条件,更好地引导社会慈善基金资源落实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体,提升社会慈善救助工作效率,使更多有需要的病患受益。 此外,对于慈善医疗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只有发
13、动社会更多企业及个人了解并认同慈善公益理念,呼吁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社会公 益事业中来,才能为更多贫困家庭及需要扶助的群体提供救助。向公众展现慈善与关爱的成果,唤起公众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与爱心,有利于推动公立医院慈善医疗救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 综上所述,公立医院提供医疗技术,并为慈善组织与受助患儿搭建平台,实现医疗慈善救助,三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医疗慈善救助作为慈善的外延形式和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给贫困病患提供解除病痛、回归健康的有效帮助,从而减轻社会负担,缓解社会矛盾。尤其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突出的医疗环境下,公立医院面向贫困 病人,关注弱势人群,展示人道主义的闪光点,对改善公众对医疗职业者的成见,缓解医患之间日渐紧张的关系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刘正炼 .公立医院在缓解 “ 看病难 ” 问题上的府责任 J.中国医院,2003, 10( 11) . 顾雪非 .整合资源,提高儿童大病保障水平 J.中国社会报, 2013, 7( 25) . 黎昕 .发展我国慈善事业的若干思考 J.福建论坛, 2006(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