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立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重庆市劳动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由本公司工会参与讨论、制订,于 年 月 日组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平等协商确定。本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全体职工具有效力。一、定义本制度所称劳动合同(简称合同,下同),指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有关的所有协议,包括劳动合同书、用工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二、适用范围全日制用工三、合同签订对象(一)劳动合同书:具有劳动能力的、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经公司录用的全日制用工。(二)用工协议:退休返聘人员、内退劳保人员、以及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签。(三)培训协议:接受了公司提供的专项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及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的员工。(四)保密协议:科级及以上岗位;技术、财务、成本价格管理及薪资计算管理一般岗位。(五)竞业限制协议: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关键技术岗位。四、 合同的期限及试用期规定(一)试用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