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人身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第三条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一)安全管理委员会为集团安全管理最高机构。主任:分管安全的副总裁 委员:各部门、子(分)公司总经理(第一负责人)(二)总经理(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子(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各部门、子(分)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第四条 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并指导、审核各部门、子(分)公司具体安全制度的建立;(二)负责安全技术研究及重大安全项目报请总裁批准前的审核工作;(三)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四)组织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安全大检查以及一年一度的安全大演练工作;第五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