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各实体外聘员工工资管理发放暂行办法为规范后勤各实体外聘员工工资管理与发放,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后勤各实体遵照执行。 一、外聘员工岗位类别的划分 各实体聘用的外聘人员,按其工作职责、技术程度和劳动强度分为技术工种和普通工种两类。 1、技术工种包括以下岗位 锅炉焚火工(含维修)、电力维修工(含值班)、水暖维修工(含值班)、污水处理工(含值班)、公寓管理员、校园中心拖拉机司机、汽车修理工、汽车司机、木瓦维修工。 2、普通工种包括以下岗位 公寓楼、实验楼、教学楼值班员、浴室值班员、抄表员、公寓室内保洁工、公寓洗衣工、校园室内保洁员、室外保洁工、开水房值班员、绿化工、花卉工、煤气站值班员、活动中心值班员、教师休息室服务员、体育场、馆值班员、保洁员。 二、外聘员工岗位工作制的划分 1、每天6.5小时、每月26天工作制的岗位 抄表员、公寓室内保洁工、公寓洗衣工、校园室内保洁工、煤气站值班员、教师休息室服务员、体育馆保洁工、绿化工、花卉工、校园中心拖拉机司机。 2、每天8小时、每月26天工作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