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管人员任用规定1. 总则1.1. 制定目的建立品管人员任用制度,确保从事品质管理的人员的素质与能力,以利于公司品管体系的顺利推行。1.2. 适用范围本公司品管部工作人员的甄选、任用,除依公司相关的人事制度外,尚需遵守本规定。1.3. 权责单位1) 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品管部检验人员任用流程2.1. 初选规定1) 品管部根据人员编制定额、工作负荷等因素确认本部门需增补之检验人员需求,包括岗位及人数,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2) 人力资源部根据品管部之申请予以审核后,以内部招聘形式向本公司员工公布招聘条件。3) 本公司品管检验人员原则上不外聘,均从第一线员工中选拔。其基本条件如下:A) 1825岁。B) 高中(含)毕业以上学历。C) 在本公司服务半年以上(一年以上者优先)。D) 为本公司正式工或合同工。E) 最近六个月之考绩良好以上,且所受奖励多于处罚。4) 本公司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由本人自荐或其所属部门推荐,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内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