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制度9.1 目的与范围第一条 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9.2 岗位调动程序第二条 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长期工作。第三条 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1) 调入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批准;2) 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3) 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4) 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将意见报给本部门分管高层,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5) 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6) 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7) 人力资源部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第四条 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