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科惠光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第四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二、 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三、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四、 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五、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六、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七、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八、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九、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十、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十一、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