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人员应该是主动工作和认真负责的,而不是像机器那样只是听人使唤。越是高级的和高层次的管理人员,越应该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尚的管理道德。那些旨在满足达到低水平目标的经理和管理人员,那些屡犯错误、消极疲沓的管理人员必须撒换职务,他必须离职,或者免职。 当然,这种惩处并不是意味着不允许犯错误;并不等于说:凡是犯了错误的,都要予以惩罚。实际上对于有上进心的人来说,失败乃是成功之母。许多公司优秀的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优点并不是他们没犯过错误,而在于他们为了创新而犯错误的;因此他们犯错误的次数越多所积累的经验越丰富,而他们继创新的可能性就越大。相反的,应主张把那些虽未犯错误、但工作平庸、毫无上进心的人,从较高领导职位上调离出去。重要的问题不是犯错误,而是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看他是否尽到了自己的工作本份。 为了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积极性,必须对管理人员和工作作出合理的、公正的评价。正确地评价他们的工作,估计他们的责任心,是对他们进行奖惩的基础也是提升或调离他们的职务的依据。 任何一个办得好的企业,它的管理人员所以能尽到管理责任,主要是因为它对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