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DZH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2006-2008)(草案)特别提示1、 本股票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2、 本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为:在公司达成一定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按当年净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定的激励基金。通过委托回购的方式,委托受托机构在特定期间购入本公司上市流通股票,将购入的股票奖励给激励对象。3、 本股票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一、释义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DZH公用、公司 指 上海DZH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激励计划、股票激励计划 指 上海DZH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激励计划(2006-2008)(草案)激励性质的股票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该等股票在购入、归属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或在某些普通股东权利方面受到一定限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