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管理机制中激励机制问题分析 摘要:公务员职业倦怠的提出,被理解为是公务员缺乏积极性的一种表象。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人事管理手段,是解决公务员缺乏积极性的关键所在。激励机制作为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对公务员激励机制的研究在我国也呈现出与日俱增的趋势。通过对我国公 ?赵奔 ?机制的现状及问题的理性思考,为我国公务员现在所面临的困境寻找解决途径,以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进而提高我国公务员队伍为民办事的积极性及政府工作的效率。 下载 关键词:激励机制 公务员 物质激励 精神激励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 码: A 对于一个管理者来说,你可以雇佣一个人到指定岗位,可以购买员工的技
2、术操作,但却无法购买员工的工作热情、主动性及积极性。这无疑揭示了激励的重要性。尤其对于我国 “ 铁饭碗 ” 公务员来说,是处于一种干多干少都一样的状态,没有工作热情,所以导致其工作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低下。因此,我国政府应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从激励着手,以满足公务员客观需求为诱因激发其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1 激励机制的基本概述 1.1 激励机制的概念分析 “ 激励 ” 就是要实行 “ 以人为本 ” 的管理理念,激发人的 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发挥人的最大潜能。基于管理学的角度,学者们将激励概括为激发和约束两方面。可以说是激发与约束两个方面的对立与统一,激发促使行为的发生,然而约束可
3、以说是对激发所产的行为的一种规范。激励之所以可以产生鼓舞士气、提高员工积极性以及增强组织凝聚力等作用,是源于人的需要。斯蒂芬 ?P?罗伯逊教授认为需要是对一定客观事物的需求表现,可以理解为是激励发生的根源。由此,可以理解为,激励客体的个人目标要与激励主体组织目标相一致,所以激励应该是实现组织目标的航标。 激励机制是在组织系统中, 激励主体系统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并使之规范化和相对固定化,而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及演变规律的总和。通过激励机制,可以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激励办法,从而达到对员工激发鼓励的作用。公务员身为公职人员,其激励机制可概括为政府在实现其目标过程中,按标准和程序
4、分配给公务员或其行政组织行政资源,以引导公务员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规范公务员的行为方式,激发其工作积极性,进而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 对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分析,可以从政府部门激励机制的特点入手。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一样,自身是具有产权的。 人力资本的购买者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与激励手段。政府作为一个公共部门,掌握稀缺的公共资源,提供难以量化的公共服务。公务员这种具有可能将个人利益带入公务行为的特殊身份,就要求了公共部门人力资本产权在实现途径上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特殊的激励形式。 1.2 实行激励机制的必要性 公务员激励机制是公务员管理机制的重要组织部分,他在挖掘公务员潜力、调动公务员积极性以及提高政府
5、行政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实行激励机制,不仅可以激发公务员工作热情和发掘潜能,还有助于防止腐败和规避贪污风险。对人的管理可以说 是政府管理活动的核心,然而对如何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则成了对公务员进行人事管理的核心。公务员激励机制所发挥的作用,就是通过对公务员需求和动机的激发,从而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不仅有助于公务员队伍的建设,而且也是各行政机关协调运转的需要,更是符合当今我国新公共管理发展的要求。 2 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所面临的问题 我国自 1993年进行全面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我国政府部门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得到了改观,但由于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仅在
6、10 多年的时间里,正处在体制 转轨中,因此我国目前的公务员激励机制还尚未完善,就其制度设计以及现实操作运行层面而言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2.1 考核制度体系不合理 考核标准作为激励的依据设定的过于笼统模糊。考核的标准只是体现在德、能、勤、绩、廉这五个方面上,公务员大部分岗位并未编制岗位说明书,也没有根据职业岗位实际特点建立比较量化的标准,激励的依据模糊不清,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依旧会按照同样的激励方式和奖励来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要,有此可能会影响到公务员的积极性。 考核目的不明确,结果差异小。考核是对公务员进行奖 惩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但并不是目的,考核的目的应是提高公务员的绩效和帮助公务员在职业
7、上取得进步。由于考核的目的不明确,导致领导在对公务员进行审核的时候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意识到考核的作用,并且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公正性,有时会按比例分配奖励名额,忽略了有能力的公务员的实绩,或是并没有将有突出事迹的公务员与其他公务员的奖励合理的拉开差距,导致对公务员间的考核结果不客观或差异较小,使激励结果大打折扣,影响激励作用的发挥。 2.2 晋升制度缺乏灵活性 晋升制度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以及民主监督,晋升空间较 小。目前公务员晋升方式主要有三种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相对于其他两种方式的公开性比较低,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坚持资历主义,甚至将年龄资历作为晋升的客观条件,缺乏法律保障及公
8、开的民主监督,仅仅凭借资历和年龄获得权利的人未必有能力,同时会导致有能力的人不被重用,缺乏灵活性,不能视情况而提升优秀人才,降低工作效率影响工作积极性。由于我国公务员职位晋升的前提是要有职位空缺,一些有能力的人才因缺少机会,而积极性受挫。在我国现行的晋升制度中,对晋升的政治条件、业务条件以及资历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在提拔人才 时会考虑到进入组织的时间与资历,因此在公务员的晋升过程中,晋升途径狭窄,尤其是对于有能力的新人来说晋升空间较小,无疑会影响到其工作热情及积极性。 2.3 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缺乏公平性 工资福利作为物质激励,是激励机制的主要形式之一。对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
9、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不公平,必将会破坏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目前我国并没有一套完整的与之相应的工资法来对各地区之间、公务员内部各级别进行明确地规定,由此造成了各地区间公务员的工资差距,公平性缺失。各地区之间,由于经济发 达与偏远的差别导致其政府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差距较大,除工资间存在着差距,作为工资的补充形式的津贴与补助也由混乱发放的现象,工资以外过多的津贴与补助的发放,进一步拉大了各地区公务员之间的收入水平。公务员内部工资平均分配的现象严重,公务员内部各级别间工资差距小,缺乏竞争性,阻碍了工资激励作用的发挥。我国现有的公务员薪酬制度,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所占比重比较大,然而个人价值与贡献所占
10、比重比较小。我国公务员法规定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但目前我国公务员工资上存在的差距还不足以能够体 现出按劳分配的实质,也无法体现公务员工作能力以及实绩的差距,这会阻碍工资福利制度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 2.4 奖励制度的内在激励作用弱 激奖励也是对公务员提高积极性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也有利于政府目标的得以实现。我国奖励方式过于单一,目前公务员的奖励形式主要是以精神奖励为主,无论是精神奖励或是物质奖励这两种奖励方式都是外在性的激励。心理学研究表明,内在性激励的作用比外在性激励更有影响力,现实生活中,公务员对内在性励的需求更加强烈。奖励的适用标准存在偏差,根据公务
11、员法我国公务员的奖励标准是以 公务员在过程中所表现的突出、显著等这种词汇为依据,主观性较强,不易进行实际操作。甚至有人认为 “ 突出 ”“ 显著 ” 才是奖励的关键,从而造成了奖励标准的偏差,这种偏差无疑会对作为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造成影响。奖励主体的过于偏重领导,忽视对普通员工的奖励。很多部门认为一个部门之所以取得突出的业绩,是因为有效地领导,当然并不是否定领导的地位,但是也要兼顾普通员工,若经常对普通员工的实绩疏于奖励,难免会造成其对奖励失去兴趣,对奖励不感兴趣直接的影响到激励作用的发挥。 3 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有效途径 由 于我国政府组织结构是采用层级节制的安排,在层级上始终是遵循上级领
12、导下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所以只能采用内部根治,外部辅助的方法来完善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同时要遵循以人为本、公平、竞争与法治原则进行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完善工作,并营造良好的激励环境。 3.1 合理优化考核制度体系 完善考核制度。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同时要针对类别不同于职位级别不同要对其考核标准具有明文规定,并在德、能、勤、绩、廉这五项考核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职务以及不同层级的工作和任务给予内容上的细化,使其易于 操作。可以借鉴外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可取之处,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全面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通过数据与实践分析,给予不同职位需达到的工作绩效作为其考核的标准。 注重考核的目的,
13、重视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的应用是绩效考核工作的关键之处,关系到考核工作的效果。可以采用择优晋升的原则,同时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人给予处分。注重考核的目的是培养有能力的公务员,使其在工作上取得实绩,将考核的目的 ?c 结果同个人的前途和利益相结合,更有助于提高考核的激励作用。 3.2 有效地调整晋升制度 首先要加强 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公开原则,强化民主监督。将晋升的时间、条件、职位、方式等一系列程序进行公开,让每位公务员都能直接客观地了解如何获得晋升的机会,同时建立一套有效的易操作的监督体系使晋升过程受到法制的监督。此外,建立以绩效为基础的晋升制度。将职务晋升与绩效考核结果相结合,以绩效为基础的
14、晋升制度可以为在工作中勤恳、有贡献的人才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 还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所实行的考试晋升制以及年资晋升制,在晋升程序中重视考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晋升的公正性。 3.3 不断深化工资福利保险制度 健全与工 资福利相关的法规。工资作为物质激励的主要形式在公务员激励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都十分重要,我国应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应的工资立法。在我国这个正迈向法制化的国家进程中,通过工资法规来调整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也是法制化国家的表现,以克服公务员的任意行为,从而保障公务员的工资分配在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此外,还要做到公平的对公务员进行工资的分配,合理的确定工资水平。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指出最主要的原则就是薪酬
15、制度要公平,要合理地按照公务员间各职位不同、劳动强度不同以及做出的贡献不同等差异给予不同的报酬以示公平,是工资分配更加符合按劳 分配的原则。同时还要努力缓解工资分配的平均主义现象,合理地、适当地拉大工资差距,提高工资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 3.4 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 主要是加强奖励的内在激励作用。完善奖励方式,使奖励形式多样化,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改善,对奖励的形式也需要多样化。在我国主要的精神奖励的基础上还应适当的增加物质奖励,不仅从精神上还要从物质上对有贡献的公务员给予认可,满足其物质生活上的需求。完善奖励适用的标准,奖励不仅仅是突出、显著的标签,更要遵循公平的原则。在全体公务员中树立公平的观
16、念,不仅仅是注重有效 领导者的奖励,同时也要关注普通员工的奖励,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奖励制度的实施。此外,在奖励制度方面还可以借鉴西方的精髓之处,采取以功定奖的原则,激发公务员的潜能,促进奖励制度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 参考文献: 李和中 .国家公务员制度导论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陈振明 .国家公务员制度 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2. 余兴安 .激励的理论与制度创新 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5. 金太军 .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 M.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2. 张超群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概论 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吴印玲 .激励理论的实践探讨 J.企业经济, 2005( 12): 53- 54. 段保平 .当前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 12): 163- 164. 李广斌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J.攀登, 2006,25( 5): 113-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