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规定1.0 目的:为全面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素质,使其胜任本职工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2.0 适用范围:广州市惠泉农产品有限公司所属项目点。3.0 工作流程:3.1 培训的类型:岗前培训、在职培训、零星员工培训、中高层研讨学习班。3.2 培训的实施:3.2.1 岗前培训:3.2.1.1 所有新聘员工均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3.2.1.2 新聘员工培训内容包括军训、企业文化、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和专业技术等。军训、企业文化培训不得少于三天。3.2.1.3管理人员培训由惠泉人事部和事业部综合办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并组织培训,培训资料由惠泉人力资源部存档。3.2.1.4 财务、采购、考核及质检人员培训由惠泉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并组织培训,培训资料由相关职能部门存档。3.2.1.5 普通员工培训由管理大区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以项目点为单位组织培训。培训资料由办公室存档,惠泉人力资源部审查。3.2.2 在职培训: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