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 国内出差制度1 1公司员工出差分为:1.1 1.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1.2 1.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2 2出差前应填写出差计划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3 3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计划表向财务部暂支相应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办理出差计划表者需事后补办(出差回来后需凭出差计划表到人事行政部核实日期后才能向财务部报销)。4 4出差的核准权限:4.1 4.1员工出差在两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核准;4.2 4.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5 5出差行程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一律不予报支加班费。6 6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7 7员工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经核准后予以报销。8 8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8.1 8.1 员工凡出差珠江三角洲地区即广州地区(含广州市区、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