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则1.1目的:为规范管理,完善人事管理的标准和程序,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美容护肤顾问、促销员岗位特性,制定本办法。1.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小护士”A、B、C类专柜工作的美容护肤顾问、促销员。1.3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人力资源科负责相关人事管理工作,各市场负责具体实施工作。1.4临时促销员参照本办法执行2.0招聘录用2.1招聘工作原则2.1.1根据营销中心批准建柜的数量及人数定岗原则;2.1.2作好人才储备,杜绝空岗原则;2.1.3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1.4推荐人回避原则。2.2用人基本条件2.2.1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2.2高中或同等(含)以上学历;2.2.3身高160厘米(含)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2.2.4肤色白净,无外露皮肤病,面部无任何明显疤痕、色斑等,肤质较好者;2.2.5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和方言流利;2.2.6掌握一定的美容护肤知识;2.2.7销售技能优秀人员,经市场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条件。2.3招聘录用2.3.1终端督导/市场负责人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