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福利发放办法第一条 目的。为保障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使公司的福利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已与公司本部签订劳动合同、且已转正的员工,未转正的员工除外;由公司本部发放工资的外派人员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福利;由派往单位发放工资的外派人员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福利,但户籍关系在北京、派往外地工作的人员,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由公司本部代缴,单位缴费部分由派往单位负担。第三条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凡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均依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四大保险,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公司负责支付员工实际工资标准的10%,个人交纳10%。第四条 免费工作午餐。公司在正常工作日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标准为8元。对于在非正常工作日工作的员工,公司可提供同等标准的工作餐。第五条 节假日补助。在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受节假日补助,具体标准如下:春节为1000元/人,元旦、五一、十一、中秋节为500元/人。“六一”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