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则1.1目的:为规范管理,统一公司行文标准和要求,制定本规定。1.2定义:公文是指各中心/部门、分支机构正式发布的令、决定、通知、通报、公告、批复、意见、报告、请示、会议纪要等内部文件。1.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公司公文的管理。1.4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2.0公文种类2.1公司的公文按用途划分为十类:2.1.1令适用于总经理直接签发的用于嘉奖、惩处相关单位或人员的公文。2.1.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人事任免,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等事项。2.1.3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或平级单位的公文,人事任免,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了解或者执行的事项。2.1.4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落后,传达重要精神或事项。2.1.5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2.1.6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和处理办法。2.1.7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2.1.8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