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总则1.1为规范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结合市场管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人事异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2.1以考核为依据,客观公正原则。1.2.2公司管理需要与员工职业规划相结合原则。1.3人事异动包括转正、调岗、晋升、降职、辞职、辞退和开除。1.4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统筹人事异动管理,市场管理部人力资源科负责具体实施。1.5本规定适用于市场管理部全体员工,不含总部外派人员和美容护肤顾问。2.0转正2.1新员工入职,必须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2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可提前一个月转正。 2.3试用期满,员工应提交工作总结和转正申请表(格式见SZ2202001);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科共同考核,提出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辞退的建议。2.4转正日期的核定2.4.1当月15日(含)前入公司的员工,其正常转正日期为入司第四个月第一天;2.4.2当月15日后入公司的员工,其正常转正日期为入司第五个月第一天。3.0调岗3.1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