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根据中建总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试行办法。一、评聘分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条件之一,而不作为必要条件。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一)根据中建总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总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经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