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市环境保护局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全市“一主两翼”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在全省奋力崛起中加快发展、争先进位,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宣发200515),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抓学习、长本领、正风气、树形象、讲规矩、严管理、勤政务、出效率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为重点和目标,建立以工作实绩为主的考核评价标准,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机关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效率,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坚持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为先导、培训和实践相促进、群众评议和职能督查相结合,落实在职培训、挂职锻炼、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措施,奖勤罚懒,全面提升素质和能力。 第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以国家公务员九项能力标准为依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