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县一职绩效考核制度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振兴我县职业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创名校的宏伟目标。为严明纪律,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社会的按劳分配原则,真正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二、考勤条例1、全体教职工必须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不得旷课或旷职,无论私事公事都必须请假,并安排好自己的课务或事务,由校长室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作旷课旷职论处。2、函授学习人员,必须凭学习通知单或主办单位的时间安排表到校长室请假,自行安排好课务或事务,交教务处备案方可离校。否则作旷课旷职论处。3、丧假三天(不含往返时间),婚嫁一周。产假三个月。病假(要附有关证明)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报教育局批准,具体情况按有关文件执行。4、教职工旷工一天扣30元,教师旷课一节扣30元,旷工又旷课则双扣,事假每天扣5元。全体人员实行考勤,上课(铃声结束后进课堂算迟到,5分钟后算旷课,上课中途离开教室的,作旷课论处,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集会(会议开始后到场算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