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绩效考核操作说明从2000财年第一季度开始,个人绩效考核体系有所变化,本说明从整个考核工作流程的角度对此进行说明。请对照季度计划/考核表和季度述职/考核表阅读。说明中未提及的地方没有变化。STEP1 确定工作计划1. 季度计划/考核表填写说明1.1 季度主要工作任务一般不超过6项,不能确定的用“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表示。管理人员在本季度主要工作任务中要包含管理业绩的内容,权重在2040。建议从计划与组织、指导与监控、决策与授权、团队建设与管理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角度制定。1.2 考核标准要具体并能够衡量,一般从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性、所花费的资源和客户(上级)的评价等方面确定。1.3 权重经确认后各项任务的重要性程度,加总必须为100,其中“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不能超过10。1.4 资源支持承诺为达成目标所需的资源和上级的支持。1.5 参与评价者在评价该项任务完成情况时需要征求意见的对象,如虚线上级或项目负责人。1.6 计划确认签字经确认的计划,由双方签字。2. 计划制定要点首先由被考核人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