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本厂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本厂计量器具。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不涉及术语和定义。4 验收入库、发放、流转4.1 凡进厂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部件及仪表用品备件等 ,必须通过计量室主管人员入帐、登记,由计量检定人员检定后才能发放使用,厂内无条件检定的及时送交省、 市技术监督局进行检定。4.2 各车间、部门领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计量室同意后, 由各部门车间主管计量的人员领取(各车间、部门的专职计量人员),并办理计量器具登记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 领取,否则库房不予发放。4.3 各车间、部门领用的计量器具、仪表、仪器应马上安装不得长期存放,各车间、部门闲置的仪器、仪表,应送交计量室,统一调配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4.4 使用计量器具的职工,因故需离厂,时间超过一个月或者不到一个月,而计量器具已到检定周期,本人又不在厂者而造成当月不能检定的,在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