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MFSAc17001 鱼 海产品 样品的处理和制备AM-AM-FS-Ac-17001鱼和海产品1.试验过程 为防止样品在制备及随后的加工中水份的丢失,使用尽可能大量的样品,研碎的物质应保存在带密封盖的容器内,并尽快进行全部测定。如有任何延误,则须冷冻样品,以防分解。通常,鱼的样品制备象消费者按惯例那样,包括留皮、去骨,但必须完全符合食用规定。例如,鲇鱼皮不能食用,应弃之;软化的罐头蛙鱼骨应留下;沙丁鱼是整条检验。根据特殊的检验要求,规程也可变更。分析样品如下制备: (a)鲜鱼洗净、刮鳞及去内脏。如鱼体长15cm,用510条。若是大鱼,用3条鱼,从每条鱼上切下2.5cm厚的横断面3块;一块贴着鱼胸鳍后切下,一块取于肛门与第一块的中间处,一块紧靠肛门往后切,剔去鱼骨。对大小适中的鱼,去头、尾、鳞、鳍、内脏及不能食用的骨头,片鱼,取由头至尾、从鱼脊到鱼腹两边所有的肉和皮。测定脂肪和脂溶性组分,必须包括鱼皮,因许多鱼的大量脂肪直接贮藏在皮下。 迅速用绞肉机绞样品三遍,每次绞后,须清除绞肉机中未研碎的物质,并与研碎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