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安装维修费结算监控考核管理规定为了强化对服务网点安装维修费结算的监控管理工作,在保证获得最高结算速度的同时,制订完善费用结算监控、考核的流程,杜绝一切网点弄虚作假的行为,使我们能获得真实的用户档案和产品质量记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顾客服务部及所属的服务网络。2、 基本术语与定义合格结算凭证:填写完整、规范,资料真实的安装维修结算凭证。不规范结算凭证:资料真实,但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结算凭证。不合格结算凭证:用户资料或维修内容、更换配件不真实的安装维修结算凭证。3、 管理职责3.1服务中心结算员负责收集、汇总、审核网点提交的安装、维修结算凭证。3.2服务中心信访员负责对结算凭证进行100%回访。3.3顾客服务部直效营销科服务质量监测员负责对结算凭证进行抽查回访。3.4服务质量监测员负责对不合格结算凭证执行扣罚,并定期统计汇总,编制报表。4、 管理程序4.1安装维修凭证的回访4.1.1服务网点每天填报“安装维修日报表”,传真到所属服务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