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经销商合作协议书【写作导引】 经销合作协议书是指厂商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方式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经销商与厂商达成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的商品。 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同样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转售货物。 我国在实际业务中一般只在经销协议中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一般交易条件,以后每批货的交付要依据经销协议订立具体的买卖合同,明确价格、数量、交货期甚至支付方式等具体交易条件。 经销可以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方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的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的产品等。 经销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经销的商品、期限和地区。协议中需要写明经销商品的名称,确定商品的种类,以及厂商是要把全部商品还是部分商品的经销权授予对方;期限是协议持续的时间,是一年还是数年;地区则是指厂商给予经销商销售权利的有效行使范围,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县城。 (2)经销目标。即厂商规定的,经销商在一定时间内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