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安全管理八项制度一、岗位责任制为加强锅炉管理,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要求锅炉房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责任范围。(一)锅炉房管理人员的责任制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1、对司炉人员、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4、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二)班长的岗位责任制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设备情况并具备排除故障的能力。2、全面负责领导和调度本班各岗位的工作,对所属锅炉设备负有安全经济运行的责任。3、班长有权安排本班人员工作。当班长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一名司炉临时负责。4、负责领导锅炉设备的开停操作,并炉操作,了解本班锅炉用水的处理和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