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砖及抹灰工程工艺流程工艺流程2006-3-25(一)材料 1、砖或砌块:采用灰砂砖、轻质砖; 2、水泥:采用425(R)普硅水泥,不同水泥品种不得混合使用; 3、砂:采用中砂,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4、水:采用自来水; 5、掺和物:采用石灰膏,要求使用前已熟化不少于7天,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石灰膏;以上各种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 (二)质量要求 1、砌砖前已做好砂浆配合比,技术交底及配料的计量准备; 2、砌砖时应控制砌块的含水率,对于珍珠岩砌块和陶粒混凝土砌块不需要浇水砌筑,确保砌体粘结; 3、砌块施工应弹好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及砌筑控制边线,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由于楼面标高偏差过大造成砌筑第一皮砖的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时,应采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砌筑砂浆中掺砖碎或用砂浆找平,更不允许采用侧砖,中间填心打平; 5、对砌砖工程应实行样板先行制度,即先进行样板墙(间)的砌砖施工,经甲方、设计、监理及公司质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全面铺开施工;